一、引言
2014年9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提出了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工程定额管理制度,改革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会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新时期迈进信息化时代,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及应用对建设工程技术和管理领域带来巨大冲击,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BIM)技术的引入为建筑业带来技术与管理观念上的变革。
随着社会对建设项目需求的种类、质量与数量的不断变化,随着市场中建设项目交易的形式、广度与深度的不断扩大,社会对全面、开放、准确和效能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需求也在迅速扩大与深化,对工程计价依据管理理念、制度、方法与工具的创新、统合要求也愈加多元与迫切。而当代信息通讯技术的融合、发展及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正在改变着知识、信息的获取、传承、积累、分析和创造方式,改变着以此为基础的科技、管理及服务的创新活动形态,并推动着工作方式、组织方式与社会形态的深刻变革。其变革的核心之一便是带来并推动着创新的民主化进程,创新也正由生产范式向服务范式转变,并体现出“以用户为中心、社会为舞台的面向知识社会、以人为本”的创新2.0特征[1]。如何将信息化、互联网技术融入工程计价依据管理实践,如何将信息化带来的创新特征融入工程计价依据管理创新实践,是面向新时期工程计价依据管理3.0[2]下转型管理的核心与关键。
二、新时期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管理需求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括起来包括计价政策、计价标准和价格信息三部分,传统上这些内容经由政府自上而下地进行制定、测定、发布及使用中的解释、更新管理,涉及到建设项目、建设市场、建设各方主体及社会、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协作、协同与实施保障。
1、全过程的工程计价依据——全程式、时效性
建设全过程的主要构成包括立项、设计、施工等自始至终的建设项目纵向形成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等。《改革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制度,实现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与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结算价政策衔接。”“完善工程项目划分,建立多层级工程量清单,形成以清单计价规范和各专(行)业工程量计量规范配套使用的清单规范体系,满足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不同承包方式及不同管理需求下工程计价的需要。”从建设过程方面提出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新要求,同时也对保障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背后所涉及的工程计价依据提出了更广、更高的要求。
以清单计价规范、规则为突破口和抓手,构建全过程计价依据管理理念与机制,是工程计价依据管理2.0时期的核心与重点,一个完整、连贯、严密的计价依据体系是工程造价管理合理而有效的保障。进入工程计价依据管理3.0新时期,差异化、个性化、精细化,以及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工程造价管理新特点、新需求,要求在建设全过程对从计价政策到计价定额再到计价信息,形成具备多层级、多角度、多时点、多精度的纵贯一体(估算价、概算价、预算价—投标限价、合同价、结算价五价一体)化的科学合理的计价依据体系,以保证各阶段节点及时点造价成果文件形成“可延展、可调控、可回归、可追溯”的确定与控制链条。“全程贯通、与时俱进”的计价依据体系,成为新型式下计价依据管理的基础需求。
2、全市场的工程计价依据——全场域、统一性
建设全市场的主要构成包括行业(或专业)、地区、项目及其要素等自左至右360度的建设项目横向跨度范围(本文定义),主要包括:行业(或专业)内容有建筑、装修、安装、市政、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地区内容有国家、省、市、区、县等;项目内容有功能、规模、质量、工期、安全、工艺、分部分项等;项目要素内容有人工、材料、机械、资金等。《改革意见》指出:“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程计价规则,以工程量清单为核心,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为打破行业、地区分割,服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工程建设市场提供保障。”,围绕工程量清单为核心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从行业、地区、项目等建设市场方面提出了“服务”的新要求。
服务,就要求要统一、全面和准确。统一,是全市场、大市场对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要求,交易充分需要全市场、大市场,需要信息透明、竞争充分,而信息、竞争的基础是标准统一、规则公平、平台广大,例如统一的项目划分、计量计价规则,标准的子目、工料机名称及单位等,标准或依据统一且公平后,市场才能规范,平台才能广大;全面,是全市场、全要素造价管理对工程计价依据的框架要求,搭好框架便需要广揽对工程造价影响的所有要素,包括技术、经济、管理、专业及学科要素等;准确,是“广搜索、精定位”的造价管理对工程计价依据的目标要求,准确便要厘清管理界面,包括1)各大专业领域及行业的专业界面、2)国家、省市及地区等的管理界面、3)项目功能、规模、质量、工期、工艺等要素的技术界面,厘清界面后便要准确定位,计价依据由“点对面”的政府主导、社会服从型式(2.0型),转型升级为“点对点”的政府服务、社会自主的型式(3.0型)。“大空间、点对点”的计价依据体系,成为新型式下计价依据管理的服务需求。
3、全社会的工程计价依据——自主型、创新性
新时期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制定、执行与管理,已不单单是政府的独角戏,还应包括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顾问、材料供应单位以及监理和有关咨询单位等,还应包括各级社会组织、高校及科研单位等社会力量,还应包括政府投资、非盈利组织投资、国有企业投资、集体所有制、股份制、私有投资、外资等各类投资主体。《改革意见》指出:“明晰政府与市场的服务边界,明确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清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打破信息孤岛,奠定造价信息数据共享基础”。
面对转型期建设项目、市场及社会的演变与发展(详见表1),政府有责任划清自身与市场、社会间的界限,提出计价依据管理的服务清单,鼓励、培育计价依据产品清单的供需市场,通过市场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让包括企业、科研单位及行业协会在内的社会力量在市场中焕发活力与效力,以提高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应用及管理水平。全社会、专业化、自主型成为新依托,全能动、执业化、创新性成为新驱动。
表1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管理转型发展趋势与特点
1.0版(1950年代中期~1980年代中期) | 2.0版(1980年代中期~2010年代中期) | 3.0版(2010年代中期~2030年代中期以后) | 发展趋势及特点 | |
项目 | 业主需求简单、划一; 设计、类别及内容标准刻板单一; 施工工艺单一; 项目任务指令性分配。 | 业主需求复杂、变化; 设计、类别及内容标准弹性丰富; 施工工艺多样; 项目招投标机制形成。 | 业主需求精细、个性; 设计、类别及内容差异化、个性化; 施工工艺专一化、工厂化; 项目招投标模式多样、成熟、规范。 | 差异化、个性化、工业化、程式化、丰富多样性 |
市场 | 价格固定、测算确定; 无竞争; 无市场; 无交易; 信息通透单一而凝固。 计划统揽 | 价格波动、部分信息化反映; 竞争形成、不均衡; 市场形成、不充分; 交易形成、部分封闭; 信息发布渠道单一、半封闭、不对称。 市场补充 | 价格变动常态化、全信息化反映; 竞争理性、充分均衡; 市场趋于成熟、充分; 交易公开、趋透明; 信息发布多渠道,信息趋于充分、对称。 市场主导 | 充分度、透明度; 全面性、公正性; 信息化,公开化 |
社会 | 专业初建,行业空无; 专业结构平板单一,专业内容扁平纯一; 专业素质低平; 预算员机制,专业层次低,按规照章被动接受式执行; 计价人员无自主性、机械照搬。 | 专业形成、行业初建; 专业结构形成,专业内容丰富机动; 专业素质形成并提升; 造价员、造价师执业机制形成,部分自主确定与控制造价; 计价人员部分自主执业。 | 专业成熟、行业壮大; 专业结构完善,执业素养形成,行业职业道德养成; 各层次专业人员齐全完备,独立自主确定与控制造价,树立起专业与行业的独立与尊严; 计价人员独立自主执业。 | 专业化、执业化、精细化; 独立性、主动性、自主性 |
政府 | 计划管制,政府指令,人治管控,家长制的政企、政事、政社合一的全能、管制型政府。 全政府,政社合一,无市场; 基于拯救的社会统治为主的“替民包办”型式 | 政府主导,法制形成,政企、政事、政社半合半分的强势、规制型政府。 强政府,弱社会,弱市场; 基于强制的社会管理为主的“为民做主”型式 | 政府服务,法制规范,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共建共享的有限、服务型政府。 小政府,大社会,大市场; 基于同意的公共服务为主的“为民服务”型式 | 放权、服务、多元协作; 社会化、市场化、人性化 |
计价依据管理 | 全国统一量价合一定额; 地方全盘接收国家定额严密执行; 各地政府编制发布材料机械预算价格、价差调整文件,并统一执行; 计价依据全盘无误执行——管控、指令功能; 项目任务靠计划分配、招投标机制全无; 单一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 政府全盘掌控 规定命令→服从执行。 | 全国统一消耗量定额; 地方局部修编国家定额后与价格测算结合自主执行; 各地发布主要工料市场信息价格、其他材料由地方发布调差文件执行; 计价依据部分机动、参考执行——规范、参考功能; 招投标机制形成、清单综合单价竞价为主; 计价规范精细化、指令性执行; 政府半统,社会半独; 规范审核→被动执行; 自上而下转型的结果。 | 全国统一列项、计量规则; 政府与社会协同编制或社会编制自行的计价依据; 工、料、机、工程量清单等各类造价构成要素价格、指标、指数和项目信息等全面反映; 计价依据以信息化服务为主、选择性执行——信息、服务功能; 招投标模式丰富多样化、计价模式的多选择、功能化; 计价规范结构化、指导性执行; 政府服务,社会自主; 示范服务→自主执行; 自下而上转型的结果。 | 政府指导性、参考性、调适性、服务性; 社会自主性、独立性; 市场信息化、异质化、个性化反映 |